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

修習菩提心的所依(3)

父母撫愛兒女,兒女應當盡孝──念恩而求報恩,這是世間倫理觀念的要素。佛教從時空的無限中,體認得一切眾生平等義,以一切眾生為己母,卽是此一倫理觀念的擴大、圓滿。故孝父母和悲愛一切眾生,實質並無差別。 不過以一般凡夫心境,對那無量數的父母(也卽一切眾生),所加諸我們的慈恩,已無從記憶,卽有所知也不真切。因此實踐的唯一辦法,無論是念恩,及求報恩,可從當前的父母,親屬做起,然後由親而疏;更由一般無恩無怨而到怨仇。由近而遠,由親而怨,逐步推廣,養成確認一切眾生為母,而念一切眾生恩,求報一切眾生恩的觀念。這近於儒者的「推」法,但這不是說,道德的本身有此固定範圍,或不可越踰的先此後彼。這是觀念上的熏修次第,在實踐上,總是隨機緣而引發,所以佛法平等普濟的德行,不能視為不近人情,而非要從狹小的家庭中做起不可。

從知母到念恩,求報恩,乃是勢所必然的。卽透過無限的時空,覺察到一切眾生皆是自己的母親,皆於自己有大恩德,那麼有恩就該報,尤其當他們苦痛的時候。雖然平等普濟的慈悲,對一切人都一樣,但教縛地凡夫去修,從母愛去推知引發,最為有力。因為母親是最愛兒女的,她一生為兒女所受的苦,真不知有幾多!她給兒女吃奶,照顧兒女的冷暖,甚至到了三四十歲,還把他(她)們當作小孩看待。遇到兒女不聽話,雖受氣惱,而愛護之心,仍然無微不至。現生母親這樣愛兒女,當知過去無量生中的母親,也曾這樣的愛過我們,所以我們對一切眾生應該不忘其恩,並且盡心報答。由此可知,佛教勉人發菩提心,是從最明顯的孝道出發,以思念母恩作出發點,與儒家的倫理觀念,最為吻合!

(本文錄自《妙雲集•學佛三要》104~110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