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(八) 慈悲與智慧的融和 (1)

佛法常說「悲智雙運」,這證明佛法中悲智不可分開的。慈悲的內容與作用,大抵相同於中國之仁與西方之愛。但慈悲不僅是同情,關懷,而且是符合真理的。所以說:無智不成大悲。慈悲是一切道德的根源,道德無慈悲卽無法建立。道德準繩,就看慈悲之有無。慈悲心也就是同情感。舉例說:我們見到他人遭遇苦難時,內心油然生起關懷,進而以其所有,盡心盡力去幫助他,給予他身心安樂和慰藉。這就是慈悲的表現和實踐。不過,一般人之慈悲同情只限囿於自己的親人,不能推廣於他人。最明顯的例子,做父母的見到自己的子女生病時,內心的憂愁焦慮超過了子女的病苦;只恨不能以自身代替。這一偉大的慈愛,普通人只能施捨於自己的子女,而不能普及到他人的子女,因被情愛所束縛,封鎖在一個小圈子裡不能超出。儒家要人「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」。佛家要人「冤親平等」,這無非希望我們擴大同情,增長慈悲。要想悲心深切,先應明白人生真義(以智慧去觀察)。佛法說緣起,人是群居動物,我們的衣食住行,生活資具,均由社會廣大人群:士、農、工、商所供給,生命財產,由軍政、法律所保障。明白這相依相成之緣起的道理,卽能對他人生起同情心。約我們無限延續的生命說,過去無量生死中,我們也有很多父母親屬,眼前現生的父母我們要報恩,過去的父母兄妹我們也應報恩。所以佛經說:「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子是我母」。我們的慈悲心,不是為一家一族一國全人類,甚至要擴大到一切眾生界。大乘佛法特別強調素食,不殺害眾生,原因在此。同時佛法中講慈悲,不是施予,而是一種報恩。與智慧相融的慈悲是契合真理──自他緣成,相依相存。

一般宗教講博愛,總以自我為中心。如「順我者生,逆我者亡」,「信者永生,不信者永火」,這種強烈的獨佔的排他性,除屬於自己外,一切皆要毀滅,階級愛的底裡,露出了殘酷的仇恨!佛法中慈悲是冤親平等,對於冤家或不信者,雖一時不能度化他,待因緣成熟,自然可以攝化。依宇宙因果自然法則說:自作自受,沒有一個高高在上的權威,可以賞善罰惡。如人爬樓梯,自己不小心,就會摔跤,一切自己負責。佛法講善因得善報,惡因得惡果,有人不明因果法則,以為其中含有功利觀念,殊不知佛法講善惡,根本原則建立在合情合理人事種種關係上。符合道德法則稱之為善行,自有好的果報;違反情理的,損人害己的惡行,自會召感苦痛的後果。這不是功利,而是社會人群共同循守的自然法則。如此才能鼓舞人們道德心行,提高道德生活水準。

一般宗教之愛,因為缺少智慧,故愛有範圍。佛法以智慧為體,慈悲為用。唯有真智中才有大悲,佛經說:「佛心者,大慈悲是」。由於大乘佛法以莊嚴佛土,成熟眾生為己任,若缺乏大悲,即不能成辦。人類各各習性不同,重於理智者,則個性孤僻,不能樂群;重於感情者,又以自我為中心,這些均不能稱為完美理想的人生。佛法以智信合一,悲智融和為人生之正鵠。信仰,智慧,慈悲為大乘佛法三大心要,均衡的發展,由凡夫位,次第修學,進達於最後究竟的佛果。人生旅途,僅數十寒暑,我們應利用這短暫的人生,以此理想完善的藍圖,來莊嚴此人生,昇華此人生!

(本文錄自《妙雲集•佛法是救世之光》一六三──一六六頁)